据马鞍山日报报道,记者11月27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到11月30日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届时马鞍山市实施四年、惠及万千农户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完美收官。
从2008年12月家电下乡工作开始实施以来,马鞍山市家电下乡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市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336个,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2.41万台(部),销售金额达14.1亿元,已发放到农民手中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63亿元,惠及农户逾20万户,真正使老百姓得利益、得实惠。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财政局联合县区财政、商务部门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网点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家电下乡网点规范经营,及时兑付。同时创新补贴方式,实行“财政先审核、网点后录入、财政再补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简化了补贴资金兑付手续,激发了农民购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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