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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回收产业链面临考验 代表建议豁免基金

发布日期:2012-03-13 08:32:18   点击量:696次

    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还要感谢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正是在2009年以来的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初步建立了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同样是由于以旧换新,消费者家中的废旧电器不仅可以换钱,还可以享受购买新家电的优惠。如今,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刚刚建立起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链条面临断裂风险。

    事实上,2011年元旦起,国家就开始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表示制造商有义务对废旧产品回收再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但自《条例》实施起,作为其中最关键一环的基金征收标准却迟迟无法出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办法》共公布了三次征求意见稿,在第一稿中,最初的征收标准为(每台):电视机20元、电冰箱15元、洗衣机7元、房间空调器10元、微型计算机20元。而在第二稿中,电视与冰箱的标准未变,而洗衣机上调1元变为8元,空调下调2元变为8元,而电脑则下调了7元变为13元。在三稿中,五类电器的征收标准统一下调:电视机15元、电冰箱12元、洗衣机7元、房间空调器7元、微型计算机10元。另外,除了获得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企业外,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电器电子产品也被新归入了减征行列。

    最新的消息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即将提报审批,预计将于今(2012)年下半年实施,家电品牌制造商将是该基金征收的主要对象,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约30亿元人民币。

    目前,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主要企业有TCL、四川长虹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标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中标回收企业既有苏宁、国美、大中这样的大型家电零售商,也有联想、海尔、格力等家电生产企业,还有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这样的单纯回收企业。

   但是,目前的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在没有了政策的庇佑的时候,与私人拆解作坊竞争起来,却毫无优势。根据李东生介绍,私人作坊每处置1吨电子垃圾,可获利3000~10000元,而其成本近乎零。相对来讲,正规拆解企业投资大,处理费用高,还面临原料来源问题。“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于2011年底正式结束,而新的政策尚未实施,旧家电很可能再次通过愿意出‘高价’收购的游击队,流向二手市场和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的小作坊,回到过去那种低层次的回收和处理过程。”

    对于家电企业来说,回收网络的建设、回收设备及厂房的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注入,回收企业盈利空间也备受关注。同时,李东生坦言,奥博目前还赚不了钱。事实上,不仅仅的奥博一家企业,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之前,很多企业都处于“挨饿”的状态,即使是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之后,有的企业也仅仅达到收支平衡。

    李东生给出的建议是,对有回收处理能力的生产企业进行豁免家电回收基金,鼓励家电企业更积极地投入回收拆解产业,生产企业自己把责任担起来。

 

来源:慧聪网-家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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