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起,欧盟电力发动机法规M640/2009号第一阶段开始实施,所有新上市的0.75至375千瓦的交流电动机必须满足国际能效标准IE2。欧盟对电动机产品的能耗要求提高,将对我市的电机产品出口欧盟市场带来深远的影响。
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 2011年1-5月份,慈溪出口欧盟电机产品共124批次,货值295万美元,同比增长了29%和34%,涉及生产企业13家。从检验检疫部门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生产企业表示尚未获悉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日期,也未收到中间商和国外客户提出的相关要求。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外电动机法规的最新动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掌握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同时大力借鉴发达国家在电动机产品绿色生产设计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改善磁性材料性能、添置自动化设备等措施提高产品能效水平。
转载 慈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