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有关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异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如何领取财政补贴一事引起不少代表委员关注。记者近日从财政部核实,农民工异地可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必须持相关资料证件到户口所在地领取财政补贴。
去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中,明确指出: “补贴资金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户口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审核兑付。”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操作细则并未限制家电下乡产品是否要在户口所在地购买,因此无论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在异地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都可在农民户口所在地领取补贴。
之所以目前异地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仍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领取补贴,财政部表示,一方面是因为属地管理有助于核实异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民的身份资料,另一方面是因为各地发放的财政补贴中,仍有20%资金来自于地方财政,暂不适合异地发放补贴。
根据操作细则,异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朋友,何时回乡领取补贴并没有时间限制,但必须带齐申领家电下乡补贴的全部材料,包括购买产品的发票、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可用其他储蓄存折。
转载《慈溪日报》